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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林堂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部署

来源:本站 作者:伍林堂工作室 日期:2021-05-03 浏览:461

日前,应总部发展偏向主要发展影视传媒业务。就于上海成立“伍林堂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正在紧张部署;目前总公司法代李栋梁先生已入驻上海淼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着手后续事宜。原上海淼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代王黛霓入驻伍林堂文娱事业发展部任职部长,专项负责“伍林堂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章程、人员、股份编制。

预计今年下半年两季度将着手运用于互联网知识产权及产品安全的固化进行进一步优化巩固工作;据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排期信息(非完全统计)显示,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1月,以华视聚合作为一审原告/上诉人的影视著作权侵权案件共有32053起。大大小小的案件分布于全国各地,其中,北京案件数量最多,东部沿海城市次之,审理程序日期已排到今年11月份。

而华视聚合为首的多企业起诉行为绝非偶然。是以目前流量明星为例:流量明星与企业签订“阴阳协议”,然后企业在与华视聚合成交视频知识产权授权协议,最终起诉所谓侵权用户,侵权用户赔偿侵权经济所得,回归明星“阴阳协议”,达到明星、制作公司、华视聚合三方“割韭菜获利”。

简单的郑爽为例:与视频制作公司签订了阴阳合同,她的报酬是一天208万人民币,共计60天,那么60天就是1.2亿人民币,而视频制作公司和华视聚合签的著作权转让授权协议标的均衡1.2亿,华视聚合在通过律政公司(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产自销的“微擎”、“淘宝”等渠道自我散布的“全网解析软件”产品进行大规模撒网,收获了1.2亿均衡值,华视聚合再把1.2亿以“著作权授权费用”支付视频制作公司,视频公司在与华视、郑爽、律政、自己四等分分割1.2亿,这就是他们的经济链条。

这也是为什么人民日报批评腾讯等企业为首的所谓倡议书就是资本作风,不是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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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未来伍林堂将真正的从“互联网知识产权固化与互联网安全性能强化”出发拍摄及出品相应应对措施揭露不法行为。

南通伍林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伍林堂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日